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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莹莹 易芳培)小伙因缺钱将银行卡售卖给犯罪分子,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心生悔意,后来意外偶遇借自己卡“跑分”的上家,反手一个举报,竟顺利揪出一个跑分团伙。8月4日,由湖北省云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简某等4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初,邱某在网吧打游戏时认识了腾某,得知邱某手头紧,腾某给他支招:“你有闲置的银行卡吗?我有认识的人专门收卡刷流水,按比例分钱,有兴趣吗?”邱某一听不出钱不出力就轻松有钱赚,欣然应允。
同年12月9日,邱某驱车随腾某到武汉一酒店房间内,房内一人将邱某的银行卡带走去银行取钱,另一人拿着邱某的手机下载了数个应用软件,并将邱某的身份证与软件进行绑定,随后进行网络跑分。短短两小时,邱某的银行账户洗钱7万余元,持有邱某银行卡的洗钱嫌犯迅速将钱款全部取出,并按事先约定,分给邱某2000余元提成。事情过后不到2天,邱某发现其银行卡因账户异常被封,不久之后,惶恐不安的邱某等来了公安机关的电话。
2023年2月24日,公安机关通过断卡行动下发的“两卡人员”线索进行研判,发现邱某持有的银行卡有多笔涉案资金流入,邱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于当日到公安局自首,并交代了自己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事实。因邱某持有的银行卡的涉案资金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遂依法对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在网吧看到用我的卡‘跑分’的人了,你们快来抓他呀!”3月2日,邱某在网吧上网时,发现疑似“跑分”团队中的一员正在网吧上网,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民警于当日在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简某抓获,3月3日、5日、6日,李某等3人相继主动投案。案发后,李某等4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6月2日,案件被移送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讯问,李某等4人对自己利用银行卡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认定,2022年12月期间,李某、简某等4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非法使用邱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进行支付结算,“跑分”操作转移赃款,累计转移资金流水达174912元,其中涉案资金82621元,并按照洗钱金额的一定比例获得提成,累计获利34000元。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简某等4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帮助转移犯罪资金共计82621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6月26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简某等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犯罪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洗一洗”才能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大量租借或购买来的他人银行卡,就是“洗白”的工具。承办检察官表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将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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