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聚焦“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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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依法能动履职破解司法救助困局
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到被害人家中调查了解生活情况。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下称“专项活动”)后,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机关秉承“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依托案件办理、案例倒查、部门线索移送,从被动受案向主动深挖线索,从控申检察部门单打独斗向内部一体发力,从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努力破解司法救助线索发现难、救助形式单一的困局。
从等案上门到上门找案
“检察官,我家的情况能申请司法救助吗?”2022年10月,新蔡县检察院检察官毕秀峰在街头普法时遇到赵某,随后耐心倾听了赵某的故事。
2022年3月,李某雇用赵某的丈夫关某为王某粉刷外墙,关某在作业时从3楼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原告赵某各项损失57.9万元,王某赔偿8.2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均未履行给付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
家里的顶梁柱没了,赔偿款又难以执行到位,赵某一家陷入生活困境。“我就是个农民,也没啥文化,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赵某无奈地说。
毕秀峰遂引导赵某准备司法救助材料,并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赵某家是低保户,其本人患有癌症,儿子小关也因身患疾病不能劳作。关某去世后,家中没有了经济来源,致使赵某一家生活困难。新蔡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赵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给予其司法救助金。
变被动等案上门为主动挖掘救助线索,是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新蔡县检察院强化依职权救助意识,组织干警走村入户,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面对面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普及法律知识、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积极摸排救助线索,拓宽线索渠道,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将检察服务窗口前移至群众身边,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
“你母亲患病五年,身上没有一处褥疮,这说明你照顾得非常好。”近日,正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救助申请人许某家回访,并将司法救助金送至许某的儿子张某手上。
事情还要从5年前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袁某驾驶车辆将散步的许某撞伤后逃逸,路人及时报警将许某送医救治。许某虽侥幸捡回一条命,但却变成了“植物人”。经鉴定,许某构成重伤,需要长期护理。
经审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赔偿许某各项费用82万元。意外的发生,不仅让许某承受5年卧床不起和插管的痛苦,与之相伴的还有70余万元的医疗和护理费用。丈夫微薄的退休金仅够维持日常开销,生活的重担都压在了儿子张某身上。
2022年11月,正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梳理历年卷宗时发现,许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该院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部门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许某未获得相应赔偿,生活不能自理且需长期服药,家庭负担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随即予以救助。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正阳县检察院确立了“整体联合作战”的工作思路,通过健全救助线索排查、发现、移送和反馈机制,引导检察官带着感情和使命办案,努力实现“应救尽救”,查找出一批司法救助线索,发现许某案便得益于此。
从单一救助到多元救助
“你放宽心,现在司法救助金也批下来了,以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看着林某逐渐舒展的眉头,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邓华平由衷地感到高兴。“她与我母亲年龄相仿,每次看到她我都觉得亲切。”这已是邓华平第三次回访林某,每次来都能感受到林某的精神面貌有新变化。
2021年4月11日,林某的丈夫老李骑电动自行车到镇上买东西,途中被站在路旁的沈某用砖头砸中头部,老李顿时鲜血直流,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因事发突然,林某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丈夫像往常一样出门,再见却已是天人永隔。
2022年1月14日,法院审理后认定沈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因其故意伤害行为造成老李死亡,依法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由沈某的母亲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损失11万余元。然而,沈某的母亲已80多岁,母子二人平时靠亲友接济生活,根本没有赔偿能力。经过辛勤劳作和政府帮扶刚刚脱贫的林某,每日以泪洗面。
同年9月23日,邓华平在排查案件时发现该线索,老李的务工收入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他的去世给家庭带来重创,巨额治疗费让林某负债累累,很可能因案返贫。于是,邓华平第一时间联系林某,指导其准备司法救助申请材料,这给林某带来了希望。接到林某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层报河南省检察院,4天后,三级检察院联动救助帮扶,给予林某司法救助金3.7万元。
救助金到位了,但邓华平在与林某沟通过程中发现,林某情绪低落,还没有从丧失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此后,邓华平多次上门走访,了解林某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况,并与妇联工作人员、村干部共同关心林某。
对林某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是汝南县检察院探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帮扶模式的具体体现。该院与法院、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被害人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帮扶活动,并依托社会公益救助、慈善救助平台,及时为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以检察能动履职形成社会多元救助“大合唱”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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