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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江夏区交通大队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份以来,共查获货车违法310余起,其中超限超载93起。
整治行动中,大队“情指行”专班精准研判,执勤中队合理布警,采取“流动巡逻+定点设卡”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对货运车辆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重点车辆进行网上研判,发现有超载嫌疑的车辆,立即进行查缉,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营造出“严查、严管、严控”的整治氛围。
4月12日9时34分许,江夏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带队在青龙南路设卡,发现一辆鄂AU***1的大货车行驶缓慢,疑似超载,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并将其引导至治超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经过磅称重检测,驾驶人田某驾驶的货车,核载31吨,实载96.95吨,超载65.95吨,大大超出了车辆所规定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暂扣了超载车辆,对驾驶人田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同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提醒司机要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安全运输要求。
4月13日凌晨,江夏大队二中队在对辖区工地和过境车辆进行检查时,接大队“情指行”专班指令,金龙大街路段有超载大货车上路行驶,民警迅速出击将2台“错时”上路行驶的超载货车当场查获。
经车辆称重检测,2辆大货车核载为49吨,实载分别为62.9吨、61.5吨,均超出了车辆核载的范围。据驾驶员交代,为躲避交警的检查,便选择深夜上路,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李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下一步,江夏区交通大队将始终保持对货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严管态势,使广大货车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认识,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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