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地通告:两次违反居家隔离规则,直接转为自费集中隔离 热点

2023-02-24 17:55:37 来源:互联网

“乌审旗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29日消息,内蒙古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其中提到,如居家隔离人员不能完成居家隔离,第一次违反规则将由嘎查村(社区)网格员或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规则将被视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直接转为自费集中隔离。如果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如下: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


(资料图片)

为规范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来(返)我旗居民如需居家隔离,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二、隔离场所应具备单独卫生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原则不允许使用厨房和卫生间排风设施,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和带盖垃圾桶。

三、居家隔离期间,居家隔离人员要积极配合嘎查村(社区)网格员和医务人员开展核酸采样、排污管道消毒消杀等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嘎查村(社区)网格员。

四、居家隔离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含共同居住人员)非紧急情况严禁“破门”外出。嘎查村(社区)网格员将通过门磁系统,实时监测居家隔离人员开门情况,并且所有居民也在监督您遵守居家隔离要求情况。

五、如居家隔离人员不能按上述规则完成居家隔离,第一次违反规则将由嘎查村(社区)网格员或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规则将被视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直接转为自费集中隔离。如果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居家隔离期间,如您遭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110。如您遭遇心理危机,请立即拨打鄂尔多斯市24小时心理援助公益热线:96885,或与嘎查村(社区)网格员联系。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标签: 违反规则 新型冠状病毒 人员管理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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