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24个月。高校毕业生在享受我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补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即总领取时长从24个月调整为30个月。
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我市户籍的申请人额外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本人领取补贴银行卡;
(四)未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申请人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办理流程:
申报→审查→区县拨付补贴→资金汇总上报→市级资金补助。
申请时间:
全年皆可申报,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工作时限:
每季度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上季度补贴。
受理部门:
申请人可通过“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hrsa.org.cn/)或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受理部门地址:
申请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 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 南三经街25号
铁西区 北一西路50号
皇姑区 松花江街3号
大东区 观泉路102-6号
浑南区 世纪路13号1号楼
于洪区 黄海路16号
苏家屯区 雪松路55号
沈北新区 明珠路1号
辽中区 浦东街道滨水新区浦东水路28号
法库县 南外环路30号附近
康平县 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
新民市 南环东路2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 铁西区张士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20766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皇姑区 024-86264370
大东区 024-88504833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2290250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38066
新民市 024-87501902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646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