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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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近日,郑州交警在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管严查的同时,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敬畏,守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02月07日22时44分,驾驶员李某苛驾驶牌号为豫AFV47*灰色雪佛兰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鄱阳湖路南水北调桥处被民警查获,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李某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02月07日00时20分,驾驶员张某超驾驶豫AM3A9*白色江淮牌轿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桥下与翱翔路交叉口东10米处时,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对张某超做进一步的处理。
案例三
02月08日22时20分,驾驶员曹某强驾驶牌号为豫A62ZU*白色起亚牌小型轿车,行驶至云港路京港澳高速桥下时被民警查获,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民警依法对曹某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四
02月08日23时17分,驾驶员臧某登驾驶豫A38S5*白色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华夏大道翱翔路交叉口西150米处时被民警查获,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8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对臧某登做进一步的处理。
案例五
02月09日14时05分,驾驶员白某海驾驶牌号豫N59F2*小型车行驶航空港区孙武路与志洋路交叉口,涉嫌饮酒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目前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白某海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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